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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贷利率上升,可能导致大量借款客户提前还款,从而影响银行的资金运转和利润实现,为此,银行要对新借款客户约定更严苛的提前还款条款,并大幅提高违约金比例。这样的传闻,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。尽管目前大部分银行暂时还没有这样的计划,但据证实,银行界内部确实进行过多次这样的讨论,某一天变成现实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。有关业内专家认为,银行押宝“违约金”来限制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做法并不可取,不妨换换思路,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应对。
据专家分析,借款人提前还贷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两类。一类是临时决定的,比如,借款人在利率变动或收入突然增加时,选择提前还贷。另一类则是在借款时就打算提前还款的,比如,有的借款人每年年底都有较多的年终奖金,还有一些借款人在入住新房后,会卖掉旧房,用房款来提前归还借款。
专家认为,后一部分借款人的提前还款行为实际上都是有计划性的,如果银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就与其约定及早还款的日期和金额,就能够及早掌握贷款的回收情况,可以更从容地安排资金的流转。这无疑对银行是有利的,对借款人来说,如果能签订这样的借款合同,也就不用再担心今后提前还款会遇到“违约金”问题了。专家还认为,银行如果能提供这样的合同,实际上体现了银行对客户的差异化策略,这也是今后银行间竞争的焦点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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